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
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基本要求及考试大纲
一、考试基本要求
(一)技能测试项目
1、摄像上镜、体型测试和自我介绍(初试)
2、服饰美术基础(复试)
3、T台表演和展示(复试)
(二)技能要求
1、掌握简单的素描、色彩知识,并具备服装搭配、色彩搭配及饰物搭配的组合能力。
2、掌握民族舞蹈、国际标准舞蹈、芭蕾、形体舞蹈、热力舞蹈等的基本技巧。
3、掌握并运用美声、民族、通俗唱法中的一种。
4、器乐演奏达到业余水平三级以上。
5、在节目主持或演讲时,普通话标准流利、字正腔圆、思路清晰、反应敏捷、语言表达适当、应变能力强、能调动现场观众的情绪,达到主题所需要的效果。
6、具备一定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、较宽广的知识面及一定的文化素养。
(三)形体测试要求
1、身高:男性身高一米八零以上,女性身高一米六八以上。
2、人体上下身比例、四肢比例基本符合黄金分割比。
3、胸围、腰围、臀围三围指数基本达标。
4、体重不超标(男性健壮,女性苗条)。
5、五官、肤色、毛发、指甲、气质、精神状态等基本条件符合具体要求与标准。
6、测试均采用封闭式进行(目测、拍摄试镜),允许化妆;考生必须着泳装入场进行身体测量(不允许配泳裙)。
二、考试内容
(一)服饰美术基础
基本掌握服装结构、服装色彩及服装搭配的基础知识。
(二)初试(包括目测、摄像试镜和身体测量及自我介绍)
1、目测
五官、肤色、毛发、指甲、气质及精神风貌。
2、摄像试镜
①每位考生拍摄全身正、侧、背面7寸彩照各一张,
头部特写7寸彩照一张;
半身特写7寸彩照一张。
②表情自然,眼神注视前、侧方,眼睛里面有内容(可采用笑、酷、虚等表情)。
③头、肩以及身体姿态要协调,具有模特感,不做作。
3、身体测量
①高度:身高、体重、上下身比例、肩宽。
②围度:头围、胸围、腰围、臀围、大腿围、小腿围、上臂围。
③脂肪厚度:上腹、下腹、侧腰、后腰、上臂后、大腿前、大腿内、小腿。
4、自我介绍
①普通话标准,字正腔圆。
②思路清晰、反应敏捷、台步大方得体。
③语言慨括及表达能力良好。
(三)T台展示与表演
1、台步展示
①泳装
步态轻松活泼、自然洒脱,不允许穿泳裙、配饰,不可使用纱或丝巾把身体遮住。
②生活装
要求能扬长避短地选择得体服装,展示个人最佳形体,体现最具魅力的个人风格与气质。
2、情景表现
根据考试要求,合理运用语言及肢体语言,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情景剧中的人物特点风格及内心活动,并能生动到位。
3、才艺表演
包括四个方面:①舞蹈;②歌唱;③器乐演奏;④节目主持和演讲。四个项目中考生任选一个项目,每一个项目的表演时间为2分钟至3分钟。
三、考试形式与内容比例
(一)考试形式:初试和复试,共300分。
1、服饰美术基础:技能考试70分,考试时量120分钟。
2、初试:摄像上镜和身体测量80分。其中:目测 (10分),试镜(10分),测量(60分)。
3、T台表演和展示:技能考试150分。其中:泳装(50分),生活装(50分),情景表演(20分),才艺表演(30分)。
(二)考试顺序采用抽签进行;情景表演采用抽签组合,5分钟后即兴表演,允许使用现场道具。整个T台考试全程摄像。